【论文】
九‧一六四 次修习位,其相云何?
【疏翼】
第二举颂文正释五位即别举五颂别解五位中,第四段别举?第二十九?颂别解第四修道位。于中分二?一、因问兴起,二、举颂别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下、明修道。
前见道者,唯在初地初入地心。今此修道,除初入地心,出相见道已,住出地心,乃至第十地终、金刚无间道来,并名修道。
此为问已,至下当知。
【颂文】
九‧一六五 颂曰: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
【疏翼】
第四段别举?第二十九?颂别解第四修道位中,第二举颂别答。于中分二?一、举颂文,二、略广释。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此、举颂答。
即于初地住出心后,渐至究竟金刚道来,皆断法执种故,至无学位便证转依。
【论文】
九‧一六六 论曰:菩萨从前见道起已,为断余障、证得转依,复数修习无分别智。
【疏翼】
第二举颂答中,第二略广释。
【述记‧卷五十五】
下、释,有二?初、以略释颂文,后、广释颂义。初中有二?初、释上三句正显位相,后、明此修位于究竟位便证转依。
十地修道,修「无分别智」,「为断余障、证」「转依」等,生起下文。然非唯智是修习位体,今从所缘能断道说,略不说余。
【论文】
九‧一六七 此智远离所取、能取,故说「无得」及「不思议」。
【疏翼】
第一以略释?第二十九?颂中,第一略释上三句正显位相。于中分三?一、略释初句颂,二、略释第二句颂,三、略释第三句颂。初中又有二解,此即初解也。
【述记‧卷五十五】
「远离所取」,名为「无得」;「远离能取」,说「不思议」。此即解上初句颂也。即一智体离计所执实所能取,说「无得」等,非无见分等。
【论文】
九‧一六八 或离戏论,说为「无得」;妙用难测,名「不思议」。
【疏翼】
第一略解初句颂中,第二解。
【述记‧卷五十五】
即一智体,无有分别。有分别者,戏论行相,即后得智亦名「戏论」;或有漏分别,说名「戏论」,偏执增故,名为「戏论」;即后得智不名戏论。
若依前解,能断二障无分别智,名为「妙用」,是「不思议」;若依后解,即无漏智皆离过失,能违生死,名为「妙用」,是「不思议」。
今此论中,但约前解,论自显故。
【疏翼】
安慧解云?
此中既无能取心,且所取义亦不可得,故说言「无得」、「不思议」。
以上第一略解上三句正显位相中,第一略释初句颂讫。
【论文】
九‧一六九 是出世间无分别智。断世间故,名「出世间」。二取随眠,是世间本,唯此能断,独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义立──谓体无漏,及证真如;此智具斯二种义故,独名出世,余智不然,即十地中无分别智。
【疏翼】
第一略解上三句正显位相中,第二略解第二句颂。
【述记‧卷五十五】
解第二句颂。
「无分别智」具二义释?谓「断世间」、「体无漏」等。后得不然,不名出世。
【论文】
九‧一七○ 数修此故,舍二粗重──二障种子立粗重名,性无堪任,违细轻故──令彼永灭,故说为「舍」。
【疏翼】
第一略解上三句正显位相中,第三略解第三句颂。
【述记‧卷五十五】
解第三句颂。
「违细」,名「粗」;「违轻」,名「重」。所知障种名「粗种」者,及非种粗重,地地别断;烦烦障种名「粗重」者,金刚始除。若论烦恼,非种粗重,亦地地断。今显由十地修无分别智,至金刚心,断烦恼种;十地等中,断所知障等;总合为言,名断二种。约究竟尽,唯在金刚,金刚尽时,证转依果。
【疏翼】
以上第一以略释颂文中,第一释上三句正显位相讫。
【论文】
九‧一七一 此能舍彼二粗重故,便能证得广大转依。
【疏翼】
第一以略释颂文中,第二明此修位于究竟位便证转依。于中分二?一、合解第三四句,二、专解第四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由十地修智究竟[1],故至佛证转依。
【论文】
九‧一七二 「依」,谓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谓虚妄遍计所执。「净」谓真实圆成实性。「转」,谓二分:转舍、转得──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得大涅??,转所知障证无上觉;成立唯识意,为有情证得如斯二转依果。
【疏翼】
第二明此修位于究竟位便证转依中,第二专解第四句。于中有二复次释,此即第一复次释也。
【述记‧卷五十五】
解第四句颂,于中有二复次释,即为二也。今第一解。
总为别依,断「染」,故无所执;生「净」,故得二果。余文易了,同《摄论‧果断分》解转依[2]。无性第九卷等[3]同之,彼文稍广[4]。
言「转依」者,「转」谓转舍、转得;「依」谓所依;即转之依,名为「转依」,依士释。
又解此文?依他事上,邪理执着,正理离倒;转舍、转得,事为理依,故名「转依」也。
无性[5]云:二所依止转依,亦持业释[6]。然今能依、所依,合为[7]转依,故无持业。
今言依他起名转依者,流转、还灭依也。即所舍、所得。所得,通二果。由执心[8]故,起有漏法。有漏法断,所执名舍,非别有体名为舍也。
【论文】
九‧一七三 或「依」,即是唯识真如,生死、涅??之所依故。
【疏翼】
第二专解第四句颂中,第二复次释。文分为三?一、总标迷悟依,二、假说新净所以,三、料简颂意。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第二师解:「依」,即真如,迷悟依也。
【论文】
九‧一七四 愚夫颠倒,迷此真如,故无始来,受生死苦;圣者离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毕竟安乐。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灭依如生死,及能转证依如涅??,此即真如离杂染性。如虽性净,而相杂染,故离染时,假说新净,即此新净,说为转依;修习位中,断障证得。
【疏翼】
第二复次释中,第二假说新净所以。
【述记‧卷五十五】
悟此真如、证涅??者,以涅??者,即是真如离杂染法。
又假涅??依真而立,能、所依异。此位断障,金刚心后证得,非此位即证。
【论文】
九‧一七五 虽于此位,亦得菩提,而非此中颂意所显。颂意但显转唯识性,二乘满位,名解脱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疏翼】
第二复次释中,第三料简颂意。
【述记‧卷五十五】
其「菩提」者,而非此中颂意所显。颂意所显如后颂[9]说「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故。
「牟尼」者,寂默义;寂止默静,离[10]诸杂染故。非彼菩提是唯识性,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七十八中说,二乘有此[11]名「解脱身」,故说三乘「平等平等」[12]。
其第一师:菩提亦名转依者,如后颂[13]中自当解释[14]。
上来已略释二[15]文讫。
【疏翼】
以上第二略广释中,第一以略释颂文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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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究竟」三字,《金藏》无。
[2]即《摄论》卷三、两《释》卷九初〈彼果断分〉第十。
如云?
彼果断殊胜云何可见?藏文作「spovba\'ikhyadparjiltarbltaźena/」??断,谓菩萨无住涅???藏文作「byavchubsemsdpa\'rnamskyispovbanimignaspa\'imyavanlas\'daspagavyinpa\'o/」?,以舍杂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转依为相?藏文作「de\'imtshanbidnigavbonmovspayovssubtavbadavbcaspa/ \'khorbayovssumigtovba\'ignastegnasgyurpa\'o/」?。此中生死,谓依他起性杂染分?藏文作「dela\'khorbanigźangyidbavgivobobidde/kunnasbonmovspa\'ichargtogspa\'o?;涅??,谓依他起性净分?藏文作「myavanlas\'daspanidebidrnamparbyavba\'ichargtogspa\'o/」?;二所依止,谓通二分依他起性?藏文作「gnasnidebidgbiga\'ichargtogspaste/gźangidbavgi vobobiddo/」?;转依,谓即依他起性对治起时转舍杂染分,转得清净分?藏文作「gnasgyurpanigavgźangyidbavgivobobiddebidkyignenposkyesna/gavkunnasbonmovspa\'ichaldogcivrnamparbyavba\'ichargyurpa\'o/」?。
[3]「等」,取《摄论‧世亲释》,亦见该《释》卷九初。
[4]如《摄论‧无性释》卷九云?
「无住涅??」者,不同世间、声闻、独觉?藏文无「独觉」?安住生死或涅??故?藏文作「\'jigrtendavmyavanlas\'daspalamignaspa\'iphyirro/」?。「以舍杂染、不舍生死」者,害彼势力,如彼咒蛇虽不弃舍?藏文无此二句?,而无染故?藏文作「kunnasbonmovsparnamsdavdeyovssubtavbadavbcaspaste/de\'imthulasgnodpa\'iphyirro/」?。「二所依止,转依为相」者,或依主释,或持业释?藏文无此二句?,住此转依,如无色界?藏文无「界」字?。若依自利,与殊胜慧共相应故,不容烦恼?藏文作「\'khorbayovssumigtovba\'ignastegnasgyurpaźesbyabanignasgyurpadelagzugsmedpabźindugnaspaniwesrabkyikhyadpardavldanpa\'iphyirbonmovsparnamskyiskabskyavmi\'byedla/sbivrje\'igźangyidbavgis\'khorbayavmi\'dorro/」?。此中何者生死、涅??、依止、转依,皆应显说。
「生死,谓依他起性杂染分」者,谓心、心法烦恼迷乱,生死过失相续不绝?藏文作「\'khorbani\'khrulpa\'isemsdavsemslasbyuvbarnamste/skyebadav\'chiba\'idbyivsthagla\'phyavmobugpa\'irgyunmi\'chadpa\'iphyirro/」?遍计所执分?藏文作「kunnasbonmovspa\'ichaźesbyabanikunbrtagspa\'irnampa\'ichasso/」?;「涅??谓依他起性清净分」者,谓毕竟转遍计所执圆成实分?藏文作「kunbrtagspa\'idvospomedpa\'ichargtogspa\'o/」?。
[5]见《摄论‧无性释》卷九。
[6]「释」字,藏文无。
[7]「为」字,《金藏》作「名」。
[8]《金藏》作「执心」,余作「所执」。
[9]即第三十颂。
[10]「离」字,《金藏》有,余无。
[11]「此」,谓转依。
[12]《瑜伽》卷七十八原文为:
世尊!声闻独觉所得转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世尊!当名何身?善男子!名解脱身?藏文作「rnampargrolba\'ilusyinte/」?,由解脱身故,说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藏文作「rnampargrolba\'iluskyisnidebźingwegsparnamsdavbanthosdavravsavsrgyasrnamskyavmtshuvsźivmbammo/」?。由法身故,说有差别?藏文作「choskyiskusnikhyadpardu\'phagste/」?。如来法身有差别故,无量功德最胜差别,算数譬喻所不能及?藏文作「choskyiskuskhyadpardu\'phagsna/yontangyikhyadpardpagtumedparkyavkhyadpardu\'phagspayinte/deladpebyabaryavstabamayinno/」?。
[13]即第三十颂。
[14]如本论卷十云?
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亦名法身。
[15]「释二」二字,《金藏》作「两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