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汉地,虽然三国时期就开始翻译声闻律典并设坛传戒,唐宋之时也出现过律宗的兴盛,但是随着南山律宗在元明之际日渐衰败,使得声闻律仪在教内有文不从,或者有形无实,甚至视如敝屣,而形成当今弘传声闻律仪的困局。为了更好弘传声闻律仪,我们必须清楚造成这种困局的种种原因,以期对症下药。本文即试着从大乘思想、梵网菩萨戒、僧制的历史流变及声闻律仪的当代适用性来作些分析。
代表声闻戒行的声闻律仪自然也受到影响。虽然早在三国时期汉地就依《僧?戒心》、《昙无德羯磨》等声闻律法出家受具,但是很少有人精研律法,行止无度,所以从东晋道安始提倡严肃戒律。后有依《四分律》而立宗,但也是得助于慧光、道宣等以大乘思想来诠释声闻律,通过融小归大使《四分律》成为大乘律仪,南山律宗从而在唐宋时期两度兴盛。但由于天台、华严等基于判教思想抑小扬大,及后来密教在汉地的弘传,使得南山律宗在元明时期日渐衰微几至无闻。又如兴盛至今的禅宗中的一些大乘行者及密教中的密乘行者以声闻戒为拘滞,视无戒为正常,虽然外显声闻相而内秘不共行,如呵佛骂祖、烧像斩猫,甚至饮酒带妻,以致登坛受具只是流于形式。
其实释迦佛在世时,所说的法与律和合一味,出家众同一师学、同一水乳、和乐共住,并没有现在所谓的大小二乘之争、显密教法之别。后来的见诤与行异都来自于对经法的不同诠释、对戒律的不同开遮,从而产生了不同部派、宗派。要消弭这些无谓的见诤行异、重现一味和合,只有回归原始佛教,别无他法。否则,各行其是,相互攻讦,彼此拆台,最后是自毁佛教。
其中在汉地影响比较大的是瑜伽菩萨戒与梵网菩萨戒,而后者更为通行。梵网菩萨戒主张出家、在家都可受持,尊崇此戒的天台宗称其为圆顿戒而大力提倡。梵网菩萨戒不认为声闻戒、菩萨戒有先后次第的关系,而倾向于把声闻乘与菩萨乘对立起来,甚至把声闻、缘觉二乘与外道邪见相提并论。如说菩萨不得受持“二乘声闻、外道恶见”,[3]不得学“二乘、外道俗典”,[4]不得教人“二乘声闻经律”,[5]不得起“一念二乘、外道心”。[6]这自许为“七佛法戒”的《梵网经》竟然要彻底拚弃释迦佛四十多年来亲口宣说的声闻解脱大法,这实在是三世佛冤。此经又说释迦佛“七岁出家”,[7]这显然不合通说。又诸如要求“以自卖身、国城男女”来供养,[8]“烧身、烧臂、烧指”乃至“舍身肉手足”供养虎狼狮子,[9]“剥皮为纸,刺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佛戒”,[10]这些都大违常理,且与自他解脱不相应。另外说菩萨还应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发菩提心,[11]但畜生不通人语,这显然非常人所能为。所以,即使方便求受梵网菩萨戒,也是有名无实。好在古人也看出此经有问题,虽然署为鸠摩罗什所译,但《出三藏记集》卷二译经录与卷十四鸠摩罗什传等皆未举此经。隋沙门法经等编撰的《众经目录》说梵网经二卷“诸家旧录多入疑品”。[12]近代的如续明法师在《戒学述要》中认为此经疑点甚多,吕澄则在《瑜伽菩萨戒本羯磨讲要》中直言是伪经。又如藏地只受持瑜伽戒,不信梵网。可叹的是梵网菩萨戒在汉地风行依旧。
而瑜伽菩萨戒本不仅开遮善巧,还主张必先受声闻七众戒、清净无犯者方能受持菩萨戒,所以属于渐次菩萨戒。同时要求受戒菩萨要学修声闻乘教法,否则是“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13]虽然瑜伽菩萨戒与声闻具足戒有开遮的不同,但并没有把声闻乘与菩萨乘对立起来,而只是以修学次第的先后不同把声闻、菩萨二乘教法有机统一起来。瑜伽菩萨戒如此殊胜,以致慈恩宗一直依此受持大乘戒而使其盛行一时。我国禅宗等大多宗派都主张在受声闻乘戒后,应继受大乘菩萨戒。如《禅苑清规?受戒》中说:“既受声闻戒,应受菩萨戒,此入法之渐也。”[14]所以近代太虚大师专倡瑜伽戒本,这样就可以避免梵网弃小尊大之过了。
在释迦佛涅??后的第一次结集中,以优波离为主诵出《八十诵律》,此古本今不复见。在结集中,阿难说出佛陀“小小戒可舍”的遗命,但由于没问佛陀什么是小小戒,最后大迦叶以“若佛先所不制,今不应制;佛先所制,今不应却”而归于统一。[18]结集后有富兰那从南方来,就内宿自煮等琐事提出异议,但当时并没有大的分歧,僧团和合一味。直至第二次七百结集时,僧团代表会议基于佛制律法判东方跋耆比丘十事非法,从而导致僧团分裂为上座与大众根本两部。律藏经四传至优婆?贫嗍保?湮宕蟮茏痈饕兰杭?杉?嘤β煞ǎ??鸪晌宀俊F渲嘘嘉薜虏康摹端姆致伞贰⒚稚橙?康摹段宸致伞贰⑷?哦嗖康摹妒?新伞贰⑵潘崭宦薏康摹赌???o律》等四部广律先后传译至汉地,唯有迦叶遗部的广律没有传过来而只有戒本《解脱戒经》。后又有义净翻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为《十诵律》新本。虽然汉地总有五部广律,但四波罗夷、十三僧残、二不定、三十舍堕、四悔过、七灭诤等各家一致,唯有单堕与众学法有些出入,而彼此却没有实质变化。
我们汉地与印度有地域、文化的差异,如印度以手抟食、袒肩、赤足等习惯行之于我国则不合民俗。在佛教东传时,声闻律仪自然也会有所调整。如印度热带地区,三衣一钵可资修行;在汉地,除了三衣还得另需更多的俗服来御寒,托钵乞食在僧团中就一直没有集体实行过。在印度,父母反拜出家子女,沙门不敬君王;在汉地,僧人衣食若不仰求于官府,便得违背戒律自耕、自炊、自食其力。这些变化中,有汉僧不懂律仪的因素。如尼师坛,在印度本是坐卧用具,不用时搭于肩上;我们却用来垫膝礼拜,或者当个什么法宝一样提在手上,而贻笑于人。但是随方毗尼也只局于威仪轻戒,重戒则不为此限。但有不重戒律者,托辞随方毗尼而为非作歹。正如元照所说:“今世愚僧不知教相,破戒作恶,习俗成风,见持戒者事与我违,便责不善随方,呵为显异,邪多正寡,孰可言之?法灭世衰,由来渐矣。”[19]
末世众生业障深、烦恼重,有戒不能持、有法不能修,但既然有出家人有僧团,就必须有章可循、有制可约。于是东晋道安首创僧尼规范三例,开始在戒律之外别立禁约。又有梁武帝命法云于金陵光宅寺创立僧制用为后范。至唐则有百丈怀海创立清规,经《崇宁》、《咸淳》、《至大》流变为现今的《敕修百丈清规》,虽其名仍为《百丈清规》,而其内容精神已去古益远,面目全非。其中有关收徒、剃度、请职、议事、耕作、收租、寺产、住持等,随处与律学抵触。所以莲池大师在《竹窗三笔》中说:“至于制度之冗繁、节文之细琐,使人仆仆尔、碌碌尔,日不暇给,更何从得省缘省事,而悉心穷究此道?”明末时在持戒行仪上,?宏等律师效法儒家礼仪,如书玉所说:“大师以《春秋》之才而解戒相,用《礼记》之法而辑威仪。”[20]所以招致永觉元贤的批评:“大都目不见律,而袭取他书。”[21]
这样就逐渐形成了家长式管理的汉传特色僧制,从而使羯磨法变得有名无实。羯磨法作为保证僧团平等、民主、精进的生活与学修管理制度,在声闻律法中占有核心地位,僧团中诸多大中小事务,都通过相应羯磨法征求大众意见而得到合理、及时地处理。可以说没有羯磨法,就没有六和敬,就没有平等与民主,就没有如法如律的僧团。汉地的僧制,或由僧团自发,或因帝王之命,经过了历史上多次的删繁、增制、篡改,虽然到现在也保留了布萨、受戒、安居、自恣等仅有的几种羯磨,但多是有形无实。要想重振声闻律法、组建如法如律的僧团,必须要恢复声闻律中的羯磨法。
另外对于当今讲求平等、民主的时代潮流,声闻律中的羯磨法更具有时代意义,只是由于汉传僧制积弊已久而一时难以恢复罢了。把子孙丛林逐渐转变为十方丛林已是大势所趋,而一个如法如律的十方丛林就需要践行声闻羯磨法了,否则佛教只能成为封建残余。
总之,声闻律仪直接关系到正法住世,如律藏中说:“毗尼藏者,是佛法寿。毗尼藏住,佛法亦住。”[22]所以佛陀临涅??前殷重叮嘱弟子们:“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23]声闻律仪是佛陀因时因地因事而制的,根据佛陀的制戒精神,基于“小小戒可舍”的遗命及随方毗尼的变通性,声闻律仪是具有很大的弹性与时空适应性的。我们可根据现时代的实际情况,对声闻律仪重新诠释,或者作适当的变通,完全可以让声闻律仪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1]《佛说观佛三昧海经》卷六,《大正藏》第15册p.675中栏。
[2]《大般涅??经》卷三十三,《大正藏》第12册p.560下栏。
[3]《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5下栏。
[4]《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6下栏。
[5]《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6上栏。
[6]《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7中栏。
[7]《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3下桩。
[8]《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5上栏、中栏。
[9]《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6上栏。
[10]《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9上栏。
[11]《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卷十下,《大正藏》第24册p.1009上栏、中栏。
[12]《众经目录》卷五,《大正藏》第55册p.140上栏。
[13]《瑜伽菩萨戒》,《大正藏》第24册p.1111下栏~p.1112上栏。
[14]《?d续藏经》第111册,p.877上栏。
[15]《五分律》卷二十二,《大正藏》第22册p.153上栏。
[16]《中阿含?一四三?伤歌逻经》,《大正藏》第1册p.650下栏。
[17]《长阿含?游行经》,《大正藏》第1册p.26上栏。
[18]《四分律》卷五十四,《大正藏》第22册p.967中栏。
[19]《行事钞资持记》卷上,《大正藏》第40册p.167上栏。
[20]《沙弥律仪要略述义》,《?d续藏经》第106册,p.353上栏。
[21]《律学发轫?自序》,《?d续藏经》第106册,p.922上栏。
[22]《善见律毗婆沙?序品》,《大正藏》第24册p.674下栏~p.675上栏。
[23]《佛遗教经》,《大正藏》第12册p.1110。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