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庵居士冯宝瑛著
十、阿?黎
阿?黎。梵语也。义译轨范师。显密诸宗凡对于所提倡之法门。深达其教义。彻悟其宗旨。堪为后学导师。皆得为其宗之阿?黎。顾此名特盛于密宗。
密宗阿?黎。以导后学即身成佛为主旨。忏悔也。授戒也。灌顶也。层层启迪。无非扶植佛种之道。然欲学人实受法益。阿?黎不可不具两种道行。
(甲)通宗
观行功力。能与上节三种法界一一相应。方称深达本宗。不能与真如法界相应。尚缺宗师之基。不能与莲花法界相应。未足为人作胎藏界灌顶。不能与金刚法界相应。未足为人作金刚界灌顶。但依教法行事者。亦可为夙根素具之人作增上缘。使既植之佛种复活耳。
(乙)通教
阿?黎居于接引众生之位。对于后学。非善巧指示不为功。故密教妙义固须通达。即显教诸义亦须切实研究。盖使不精显教。无以衬出密教之特点。浅境或误作深境。而对来机种种非难。亦未能如理慑伏之也。
此外尚有诸种德相。为阿?黎所应备者。详见大日经具缘品。及苏悉地经分别阿?黎相品等。可供参考。
一乘大教。直显佛性。修持之人固不论缁素。而为导师者。亦无在家出家之分。默契深旨者。自能洞解。然三乘教法中。颇有困于[不了义]。疑在家人不合作密宗阿?黎者。苏悉地经及大日疏。虽有释疑之文。而文理稍繁。浅学或未能猝晓。惟微妙大曼荼罗经。立言直捷。且再三提示。今撮其大意如下。
(一)持金刚之阿?黎。不论比丘优婆塞。皆当远离五罪。信行三密。以三摩地起智慧方便。教化有情。令生信解。
(二)若有比丘或俗人。奉行密教为阿?黎。能令一切有情生正等正觉种子者。四众对之皆应尊重恭敬供养。与对佛无异。
(三)阿?黎及诸行人。或独持菩萨戒。或兼持比丘戒。皆须远离身邪行过。独持菩萨戒者。虽不废夫妇之伦。而不溺于情欲。故亦得三摩地智。转利有情。
上文所谓优婆塞俗人。以及独持菩萨戒者。皆指在家之人。当举一条既足显明阿?黎之不拘缁素。况至再至三也耶。
大曼荼罗经。对于阿?黎之不得饮酒食肉。更有严重诰诫。下文即金刚手菩萨与佛问答之言。
金刚手白言。若阿?黎受行世法。恒取快乐。恒食酒肉荤辛之味。彼阿?黎云何度弟子入坛。云何度弟子免轮回之难。云何得真言悉地。
我今疑惑。其事云何。佛言。金刚手。无有阿?黎受行世法恒取快乐。乐食酒肉荤辛之味者。
观此文。可知贪著世乐酒肉之徒。虽号称阿?黎。引人入坛。自他均不能得真言悉地之益。并不能脱离轮回之苦。或问垂迹大士。间有从游戏三昧出。故意饮酒食肉者。此如何辨。答曰。真垂迹者。必吞针及食种种极秽物无不自如乃可。否则祗为凡习驱使耳。勿混视之。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