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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则:杀生食肉皆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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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则:杀生食肉皆恶业

  杀生和食肉,这两个都是恶业,有的只造一种,如食肉者未必杀生,杀生者不喜食肉;有的兼而有之,如杀生的屠夫喜欢食肉。有些调皮的人,总是想把责任推给他人,做屠夫的把这杀生罪推给食肉的人,每当宰猪之时,他就念念有词:‘猪呀猪呀你莫怪,你是人间一道菜,他不吃,我不宰,你向吃肉的人去讨债。’可是食肉的人,却把罪过推给屠夫,说什么:‘他不卖,我不买,他不杀,我不食。’又说:‘他不是专为我而宰的。’等语,彼此互相推卸罪责。平心而论,都不能辞其咎,《楞伽经》说得好:‘为利杀众生,因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唤(地)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杀生的罪报,依《华严经》说,决定堕落地狱、畜生、饿鬼中,三途受罪完了,转生为人,还得受二种恶报,一者短命,二者多命。(三涂是正报,人中是余报。)
  录自《素食的利益》页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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