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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污出家人要堕无间地狱(唐湘清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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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污出家人要堕无间地狱 

唐湘清居士撰   

摘自:因果报应录

  邪淫的恶报,由于邪淫的对象,各不相同,所以恶报的轻重,大有差别。华严经云:“邪淫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得不如意眷属。”以上所述妻子不贞,以及得不如意眷属,是最轻的邪淫恶报。地藏经云:“若遇邪淫者,说雀鸽鸳鸯报。”这种因邪淫而堕畜生,是邪淫恶报之较重者。罪福报应经云:“淫人妇女者,死入地狱,男抱铜柱,女卧铁床。”这种因邪淫而堕地狱,是恶报的更重者,可是以上都不是最重的邪淫恶报。那么究竟哪一种邪淫,是恶报中重得无可更重的恶行呢?那就是奸污出家人,是犯了佛法所云根本重罪,要堕地狱中最苦、最惨、永无出期的无间地狱,万万玩不得的。
  地藏经云:“若有众生,玷污僧尼,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怎样叫做玷污僧尼呢?胡宅梵居士在地藏经白话解释一书中说:“玷污僧尼,是说有一般无赖浪子,引诱奸淫清修女子或尼僧;或有无耻的妇女,自己不肯守贞,假装入寺修行,心存邪淫,扰乱初学僧人,暗暗私行淫欲,没有一些惭愧的。像这一类,都是罪大恶极的众生,死了也应该打入无间地狱的。”
  奸污僧尼是罪大恶极的根本重罪之一,可是社会上不明因果的男女,犯这样根本重罪者,竟亦不少。周安士居士所著“欲海回狂”一书,曾有如下的记载:
  许兆馨是福建省晋江县人,他在戊午年考中举人。有一天,前往福州拜谒他的老师,路经一座尼庵,看到尼庵中一位妙龄女尼,眉清目秀,皮肤净白,不禁心动,他就进入庵内,向那青年尼师挑逗,可是尼师不睬他,许某竟以权势胁迫,予以强暴。第二天,许某竟无故发狂,把自己舌头嚼断,流血不止而死。
  周安士居士在这故事后,加注了八个字:“此是华报,果在地狱。”那是说许某嚼舌而死,仅是看得见的华报,其恶果更要堕地狱,且地狱有大小之别,奸污出家人,要堕地狱中最惨的无间地狱。
  数十年来,我看到僧尼受到在家坏男人或坏女人诱奸而还俗者,不下数十人,可是也有一些人,犯了破坏僧宝戒体的重罪,竟不以为非,认为和尚还俗以后,一样可以弘法利生,所以犯了重罪而不知错误。殊不知僧居于三宝之一,在佛教中的地位,极为崇高,居士虽然亦可弘法,其价值远比不上僧宝。奸污僧尼,甚至诱其还俗,就是毁灭僧宝,所以地藏经把玷污僧尼,列为根本重罪之一,要堕无间地狱。因此我奉劝世俗的在家人,男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讨不到老婆,也决不可无赖的诱奸尼僧还俗。女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嫁不出去,也不可无耻的诱奸比丘还俗。因为玷污僧尼,是犯了佛门的根本重罪,要堕永无出期的无间地狱,万万做不得的。总而言之,我们面对异性的出家人,应保持高度的清净。(故事取材自欲海回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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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助、流通、见闻、随喜者,及皆悉回向尽法界、虚空界一切众生,依佛菩萨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愿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乐,无诸病苦。欲行恶法,皆悉不成。所修善业,皆速成就。关闭一切诸恶趣门,开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门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历劫怨亲,俱蒙佛慈,获本妙心。兵戈永息,礼让兴行,人民安乐,天下太平。四恩总报,三有齐资,今生来世脱离一切外道天魔之缠缚,生生世世永离恶道,离一切苦得究竟乐,得遇佛菩萨、正法、清净善知识,临终无一切障碍而往生有缘之佛净土,同证究竟圆满之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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